去年秋粮收获季节,天长市天长街道长亭村农民陆某某将自家7亩多田的粮食,出售给了当地粮商唐某,两万多元粮款全部在粮商手中,出于信任,连一张字据都未索要。陆某某跑了数十次都没有要到钱。唐某总以亏损为由,不付粮款。据当地农民介绍,唐某当时收粮涉及长亭村周边100多个农户,累计拖欠农户粮款40多万元。期间,唐某曾因拖欠农户粮款被公安部门拘留过,但其拖欠的粮款至今仍一分未付给售粮农户。
“空手盗”频现农村
目前我国粮食生产仍是比较效益低的产业,如果农民辛辛苦苦收获的粮食遇到了“空手套白狼”的收粮骗子,无疑是雪上加霜。据了解,在农村,像唐某这样玩“空手盗”骗收农户粮食不给钱的,绝非他一个。
2011年秋季,天长市冶山镇粮商阮某拖欠农民30多万元粮款后溜之大吉,至今杳无音讯。2013年,天长市铜城镇龙岗社区某米厂亏损上千万元后关门,因此欠下当地上千个农户售粮款,2014年1月28日,临近年关,一位种有380亩地的种田大户,由于被该米厂拖欠近50万元粮款,面对当地几十户农民讨要土地租金,痛苦至极。
据天长市铜城镇农民反映,在农村有许多走村串户的粮商,不少都是玩“空手盗”把戏的,他们不需出本钱,有的甚至连“白条”都不打。 “像这样的生意,傻子都能做,既用不着掏本钱,也不用担风险,赚了是自己的,亏了是咱售粮户的,这叫啥理嘛? ”一位70多岁的老农从内底发出这样的无奈和叹息。
多种原因导致
笔者调研发现,“空手盗”频现农村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第一,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缺乏起码的市场经济知识,售粮仅凭信任,时常连一张凭证都不向粮商索取,他们认为熟人熟事的,要字据显得生分,因此,更谈不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第二,少数粮商一方面利用农户对自己的信任,另一方面摸透了部分农户贪小便宜、图省事的心理,常常披着上门服务的外衣,打着“高价收购”的幌子,骗收农户的粮食。还有个别不法粮商恶意拖欠农户粮款,即使有钱也不想付给农户。
第三,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不力,依法打击粮商不法行为的力度不够,少数基层工商所常以管理经费紧张为借口,存在压案不办、或人浮于事,执法监管效率低下等现象。
第四,近年来,由于进口粮食冲击国内部分粮食加工企业,造成一些粮企亏损严重,去年仅天长市就有大小数10家粮食加工企业亏损,无力偿还拖欠售粮农户的粮款。
构建售粮安全网
如何规范粮食收购市场、降低农民售粮风险?笔者认为,需要政府、市场管理部门及广大农民共同给力。
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工商部门要加大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严格备案、审查粮食收购人的经营资质;对非法收购农民粮油的商贩要依法打击、坚决取缔。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售粮农户的举报,严肃查办恶意拖欠农民粮款的经济诈骗案件,千方百计帮助农户追讨粮款,严厉打击不法商贩。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庭应用足用活法律武器,及时受理、查办售粮农户讨要粮款的经济诉讼案件。
农民要自觉、果断地走到依法维权的前台来。粮食交易时,农户首先应向粮商索要规范的交易凭证;售粮时应与粮商签订售粮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
(宣金祥范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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