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滁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正式实行。而此前,2014年9月1日,滁州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正式实行,医疗费在基本医保报销后,最高可再报80%,这是患大病居民的一个福音。近日,记者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市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364人次,大病发生总费用1745.48万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86.85万元,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12.53万元,个人负担费用646.1万元。大病保险,让患大病的参保职工和居民的负担轻了许多。
·喜讯·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施行
今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不用再“羡慕”别人了,你们也能免费参加大病保险了。《意见》规定,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大病保险的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凤阳县居民张某的父母双双患上重病,父亲的医疗费花了近13万元,母亲的医疗费花了近6万元,张某为此举债近二十万。1月6日,张某来到凤阳县医保中心报销费用。“针对张某的困难情况,医保中心及时为他们开通了绿色‘畅通车\’,不到半小时就为他办理完报销手续。”凤阳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庄丽说,张某的父母共花费18.56万元,报销了16.41万元。
·案例·
花费40万元报销29.2万元
去年9月9日,天长市62岁居民邵某因颈内动脉瘤转往南京市一医院就医,前后花去住院医药费40万元。对普通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天文数字”。
“为了缓解大病给这个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医保中心启用了‘大病报销绿色通道\’,一次性受理报销单据,第二天就把报销的29.2万元打到了患者的银行卡上。”天长市医保中心一工作人员说,邵某能报销这么多,这和好政策分不开,花费40万元,如果在大病政策实施前,邵某只能报销14万元。不得不说,大病保险这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的经济负担。
·成效·
患大病居民的担子轻多了
面对大病,多数家庭都无力承担,甚至走向贫困。为减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去年,滁州市出台了《关于开展滁州市城镇居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医疗费在基本医保报销后,最高可再报80%,患大病者居民身上的担子“轻多了”。
“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的人群比原来没有这项政策以前,报销比例提高近13个百分点。”市人社局医保科一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费即可参保大病保险,居民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刘俊 记者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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