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长市国税局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扩大辖区内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2014年,全市有8883户次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累计减免税款1467.1万元,政策受惠面和实际惠及面双双达到100%。
自国家实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来,天长市国税局采取宣传、辅导、考核、督查、分析等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当好政策辅导员、调查员、服务员、协调员,做到政策宣传跟进、日常管理跟进、优质服务跟进、后续管理跟进,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认真收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为1691户次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8.4万元;为未达起征点的4595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510.3万元;为1428户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款7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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