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法律问题专版
歙县人小吴是淘宝店的小掌柜。2014年6月25日,小吴因业务需要,通过支付宝账户向客户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汇款8609元,当天下午1时25分汇款完毕。两天后,客户来电话说,一直没有收到汇款,问款项究竟有没有汇出。
小吴表示早已按时汇款,后来通过支付宝查询,才知自己输入账号错误,导致8609元资金汇入了陈某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小吴仔细一查,湖北省咸丰县人陈某曾在自己的淘宝店购物,留有她的账号信息及联系方式。
小吴通过陈某的银行账号查询到其个人身份信息,立即与她取得联系。谁知,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连电话也不接。小吴于2014年7月16日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归还该笔错汇的款项。经承办法官打电话给陈某,她表示愿意归还该款。小吴便申请撤回起诉,但半年过去,陈某依然没有付款。
小吴认为,陈某拒绝归还错汇的8609元,属不当得利,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因原告户籍地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再次向歙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立即归还原告不当得利款8609元,承担诉讼费。
被告陈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归还给受损失者。原告通过支付宝转账将款8609元错汇至被告账户,被告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对该款项的取得是其合法所得,但一直拒绝归还。原被告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原告请求返还该款的诉请依法应予支持。陈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可以缺席判决。歙县法院判决被告陈某10日内归还原告8609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款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高原
90后小金从捡到的手机里发现有现成的支付宝账户和密码,以为发了横财,谁料是一场“横祸”。
2014年11月20日上午,小金的妹妹在蒙城县某村庄捡到一部白色手机,是同庄村民周某遗失的。
小金在查看该手机的短信时,发现有机主发给别人的支付宝用户名和密码。他尝试把短信内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到手机支付宝页面上,成功进入支付宝账户后,发现账户上有几千元余款,就先给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000元,接着给他在南京干活的朋友邹某某的邮政储蓄银行账号转账1000元,后来小金再次给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500元,3次共计从周某支付宝账户转走3500元。
周某报案后,警方经过侦查,抓获了小金。他主动退还被害人3500元。
蒙城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小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小金当庭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小金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高远
冻结支付宝账户
威震淘宝店主
六安市裕安区法院不久前办理了首例冻结支付宝账户的财产保全申请,在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以后处理此类新型保全案件积累了经验。
原告湖北某食品公司与被告六安市某商贸公司是长期的生意合作伙伴,被告合计拖欠原告28万余元货款未支付。湖北某食品公司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
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的支付宝账户。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只要程序合法、材料齐全,全力配合法院的保全工作。经过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作出裁定,冻结被告六安市某商贸公司支付宝账户,并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冻结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收到法律文书后,支付宝公司很快将被告的支付宝账户予以冻结,不能用于支付、提现。
由于被告一直用此支付宝账户用于网店经营,冻结账户后便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要求将账户予以解冻,否则网店无法继续经营,影响店铺信誉,甚至店铺有可能关闭,法院表示被告应提供相应的财产予以反担保,否则无法解冻。被告提供反担保后,为不影响被告正常的生意经营,承办法官又前往支付宝公司予以解冻。 龙波
捡手机改账号
构成诈骗罪
李某在定远县定城镇一路口捡到一部小米手机,发现手机里储存着淘宝账号、密码、建行信用卡卡号、身份证号码以及验证短信,便手机上网登陆淘宝账号,申请修改机主的支付宝账户名、密码。2014年9月9日凌晨,李某将修改成功的支付宝账号绑定机主童某的建行信用卡,从卡中转账2万元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从中支取500元为自己的手机充值。后来,李某将余款1.95万元转账到其朋友的银行卡账户,再请朋友将此款转账到自己交通银行卡账户中。
机主童某报案后,警方将李某抓获。李某将2万元及手机退还给童某。
定远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
法官提醒,网上快捷支付软件使用者要树立安全意识,了解支付宝本身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手势图形密码,增强个人账户的安全性,使用软件后,彻底关闭程序,丢失手机后,应立即报停。 丁岚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法院举行“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黄岗学校的学生走进法院,接触法元素和法文化,引导小学生从小树立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尹红敏/摄
两人胆太大 支付宝上买枪弹
李某爱好打猎,通过网络联系到远在泰国的卖家,跨国购买枪支和子弹。6月16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以非法储存弹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
2014年5月,李某在某网站上联系到卖家,后利用支付宝支付的方式,汇款5.5万元给卖家,欲购一支小口径步枪,因一直未收到枪,李某申请退回了此款。该枪被云南省昆明市警方查获。
不久,李某给朋友王某打电话称,准备在网上购买一支小口径步枪,向王某借5.5万元用于买枪。王某在明知李某借钱是为了买枪的情况下,仍将钱借给李某。6月14日,李某再次在某网站上联系卖家,利用支付宝支付的方式购买小口径步枪一支。
同年6月23日早上,李某携带该枪及子弹,和王某等人一起到郊外的田地里试枪。王某将这支枪和子弹放在自己车内。当天晚上,李某取走步枪放在自己的面包车上,王某则将144发子弹拿回自己的住处存放。
第二天晚上,亳州警方获得线报后,依法对李某家中进行搜查,缴获步枪一支,在床下搜出无弹头子弹1000发和小口径步枪子弹10发。经司法鉴定,该枪支为以火药为推动力的运动步枪,1000发无弹头子弹为非军用子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告人王某非法储存弹药,已构成非法储存弹药罪。
程慧 丁伟
“鸿门宴”灌醉朋友
窃取支付宝
虚拟账户日增
弋江法院拓宽查控渠道
王某帮好朋友李某开通支付宝账户时,暗自记下账号、密码及其银行卡号。
不久前的一天,王某的手头很紧,就将李某叫到自己家中吃饭,趁他酒后熟睡之机,偷偷拿走他的手机,卸下SIM卡插到自己手机上,然后登录李某支付宝账户,在获取了短信验证码后,用曾记下的银行卡卡号开通快捷支付业务,成功地将卡中1万元现金转入李某的支付宝账户中。随后,王某将这1万元现金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将其中的1200元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
李某苏醒后,发现支付宝被人转走1万元,马上报警。警方传唤了李某。
天长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发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所得赃款,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韩玉惠
近年来,随着以第三方支付、PSP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支付宝账户、PSP平台账户等互联网金融虚拟账户的用户日益增多,财产聚集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强对被执行人名下支付宝等在线金融支付账户财产的监控、执行,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专程去浙江杭州,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支付宝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等事宜。
支付宝公司安排专人向法官介绍了支付宝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的流程,并为该院建立了查控支付宝账户的渠道,并查控了首位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 苏涛
谎称支付宝升级 骗取买家巨款
李某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淘宝客户信息,骗取钱财。李某购得淘宝买家王女士的信息资料后,通过手机与王女士取得联系,谎称支付宝需要升级,其淘宝订单被冻结,要将订单货款退还,并将帮其解冻。在骗取王女士信任后,李某通过电脑远程对王女士的电脑进行操控。李某先将王女士电脑上的杀毒软件关闭并传送安装了木马程序,后发送一个准备好的网络链接“接口”,该“接口”平面支付窗口显示支付金额为1元,使王女士误以为只需支付手续费1元。王女士按照李某的要求输入了其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完成了网络支付,王女士账户上的10万元被划入李某的账户。
王女士发现账户被转走10万元后立即报警。警方将李某账户上余款9万多元予以冻结,后将此款发还王女士。
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 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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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长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