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机制,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该市规定,15个镇、街道和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道卫生院确定1名公共卫生人员兼任食品安全宣传员;各村、社区分别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信息员,分别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卫生室的村医兼任。 (范正磊 叶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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