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7月16日,天长市铜城镇安乐社区境内,3名初中生在池塘里游泳溺亡,令人扼腕叹息。为何这样的悲剧每到夏季都会频繁发生?究竟怎样才能避免少儿溺水的暑假之痛?此事件再次敲响了青少年安全教育的警钟。滁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基层基础大队大队长刘汉昆:
根据滁州市公安部门统计,每年的6月至8月期间,都是溺水死亡事件的高发时段。 2014年5月至7月,共接报溺水死亡事件11起,死亡13人。其中,因青少年游泳、戏水导致溺水死亡事件4起,死亡6人;因捕鱼、打捞水草导致落水溺亡事件4起,死亡4人;老年人不慎落水溺亡事件3起,死亡3人。
我们在分析溺水死亡事件的主要特点时发现,这些意外从事发时间来看,主要集中在6月至8月高温时段的下午及傍晚前后;从事发地点来看,主要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河流、池塘、水库、取土坑等野外水域;从事发人群来看,死者身份多为青少年学生、农村青壮劳动力及老年人。
对于发生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发生溺水的地点,多为河道或池塘等水域复杂、危险性较高的场所。二是监护措施不到位。暑期,未成年人在脱离学校监管后,由于缺乏相关溺水急救的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缺乏成年人监管的留守儿童,极易在水边玩耍时发生溺水事件。三是管理措施不到位。一般的河道及池塘,均无人员进行管理看护,如果缺少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会导致人们对水面危险性认识不够,一旦下水极易发生险情,而且难以施救。四是救援不及时。发生溺水事件的地点多为偏僻地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理不成熟、遇事慌张,加之行人稀少,一旦发生险情无法有效应对,将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炎热而漫长的暑假,孩子们下水游泳不可避免,溺水事故也无法完全杜绝。但是,政府、教育部门、家庭能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确河湖、水库、池塘等游泳场所的责任人,各项防范、监管措施执行到位,孩子溺水的悲剧一定会减少。
为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预防和救护工作,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特别是重点加强与留守儿童的家长、村组干部、临时监护人的沟通联络,尽量减少意外溺水事件的发生。我们看到,此次事件发生后,天长市委、市政府已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召开紧急会议,对进一步抓好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村务公开栏、广播站等各种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当地教育部门将在前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再次以开展家访、电话、短信、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宣传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学生,提醒、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该市各镇(街)、水利部门进一步落实塘坝、水库、河流等水域管理职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全力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本报记者 罗宝 本报通讯员
包增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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