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被执行人石某因履行了还款义务并与申请人厉某达成协议,天长市法院将其姓名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去除,这是该院近期在电视、公交车、网络上设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曝光台以来“黑榜”上除名的首例。
石某于2009年分四批从厉某手中借款合计10万元,一直未还。厉某起诉后,案件经法院判决,石某仍未履行。厉某于2012年2月9日申请执行。石某因欠债多长期外出打工躲债,造成该案迟迟未结,厉某为此多次信访。
日前,该院将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并在电视、公交车、小城天长网站和法院门户网上公布其身份信息。在外地打工的石某看到后,主动打电话给案件承办人陈光进,让其兄与申请人协商并代为还款。在执行人员多次努力下,申请人鉴于石某家庭困难,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6万元,余款自愿放弃并签订协议。 (吴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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