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永)昨天,省质监局通报了安徽省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的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在滁州市天长市生产企业抽取了20家企业的20组样品,经检验合格11组,抽样合格率为55%,近半产品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当前电动车电池绝大多数为铅酸蓄电池,按标准规定,电池充电器产品应标注产品的额定输入、输出电压、电流及安全使用警示,标志应清晰并持久耐用。但在本次抽查的样品中有9组样品没按标准要求进行标注,可能会造成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甚至会酿成火灾事故。比如:铅酸蓄电池在充电时应该先接通充电器和电池,然后再接通电源,若顺序相反,在电池箱的充电口可能会产生火花,进而引发火灾。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线径不合格,截面过小,会造成导线电阻过大,引起导线过热,存在一定程度的火灾隐患。同时线径过小电源软线的机械强度大为降低,可能造成短路或断路现象。因铜材价格相对昂贵,制造商往往通过减小线径,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本次抽检的样品中有3组线径只有0.3mm2左右,达不到标准要求。
智能电动车专用充电器天长市如意电子有限公司
型号:48V 12AH
批号: 2015.12电动车智能充电器天长市秦栏镇明亮电子厂
型号: 48V 12AH批号: 2015.12智能充电器天长市森林电器厂型号: 48V 20AH批号:2015.12电动车智能充电器天长市秦栏镇佳源电子厂
型号: 48V 12AH
批号:2015.12
质量不合格企业名单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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