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3年4月2日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四川省乃至全国政务服务建设的空白,对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先杰。
记者:《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陈先杰:《条例》分为五章三十六条,内容包括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运行、政务服务监督和附则。作为全国第一部就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地方创制性立法,该条例不仅较好地体现了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精神,也较好地体现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要求。该条例对“两集中、两到位”、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并联审批、电子监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该条例明确了申请人权利,规范了行政机关审批行为,必将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广大群众可登陆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了解更多情况。
记者:《条例》将对达州市政务服务工作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陈先杰:《条例》的出台,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相一致。《条例》指明了达州市政务服务工作今后的努力方向: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规范服务、强化监督、提高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切实解决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服务中心运行缺乏明确规范,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流投资发展软环境,为达州在全省构建多点多极支撑中实现率先次级突破不懈奋斗。
记者:市政务服务中心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条例》?
陈先杰: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号召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工作人员以一流的政务业绩,建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既做政务服务工作的实践者,又做中国梦想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二是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全市实施“三大总体战略工程”,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目标相结合,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达州市投资和经济发展软环境。三是将贯彻落实《条例》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创新开展并联审批,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确保达州市处于全省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市州之一。四是将贯彻落实《条例》与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结合,探索富有地方特色的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方便基层办事群众。(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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