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不久,达城市民李先生的女儿大学毕业回社区上户,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改制企业职工落户社区工作收取了300元上户费。昨日,帮办记者从通川区西城大北街社区获悉,经社区协调,企业把李先生所交的300元上户费报了。
据大北街社区李书记介绍,2013年2月,达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岗职工户籍482人整体移交到该社区,而名单上没有李先生女儿的名字(其女儿户籍从单位迁入就读大学)。根据户籍政策相关规定,李先生女儿的户籍应回原单位或落到居住地。由于其住房在塔沱片区,其女儿要求迁入大北街社区,只能按企业移交的遗留问题来处理。
对此,李先生带着女儿到大北街社区咨询上户一事,社区工作人员作了相关解释。之后,社区为其补开票据后,还向企业进行了衔接并说明了情况,该企业表示是移交后出现的遗留问题,李先生所交的费用他们企业“认账”。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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