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达州市人社部门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劳动关系领域和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多发等实际,积极调整完善新形势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注重案前、诉前、判前调解,促进调解工作质效“双提升”。
注重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实基层调解员队伍,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的首要作用。目前,全市在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设立调解组织858个,配备基层专(兼)职调解员1201名;7个县(市、区)人社部门和经办机构指定复议应诉工作人员近40名。
在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时段,组建涉劳涉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小分队,深入重点乡镇、企业和单位,摸排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资支付、重大信访个案等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最大限度将争议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调处在萌芽状态。依托诉求渠道,梳理信访事项,收集重点群体信访诉求,主动靠前了解情况,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多方协调解决问题。
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综合应用倾听劝导式、讲理说服式、法治教育式等调解手段,分类采取集体调解、个案调解、分离调解等方式,重点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复议应诉、信访事项的案前调处和情绪疏导,做到息访息诉、息事宁人。目前,成功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8件、占案件数的68%;复议应诉案件审结前申请人主动撤诉4件、占复议应诉案件数的30.8%。
(杨翔 张杰 本报记者 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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