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洪波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章程规定的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将这三大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体现履职实效的载体,则是提案。近年来,达州市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位委员履职的第一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狠抓提案的征集组织、协商办理、督促考核,不断探索提案管理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稳定的运行机制制度,逐步建立了上下呼应、内外联系、完整规范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制定了《提案工作联络员制度》《提案审查工作细则》《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实施办法》《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等制度。协助市政府出台了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协助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提案工作,制定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民主测评办法》,每年年底在市政协常委会上,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分别通报办理情况,并开展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满意率低于60%的,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深度打造一号提案
把一号提案作为牵引整个提案工作的“牛鼻子”,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使一号提案更有分量,变过去“会中筛选”为“会前打造”,在全会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定一号提案主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研,形成的提案经审查确定为年度一号提案后,以市政协党组名义,专题呈送市委。为扩大影响,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一号提案追踪”专栏。近年来,关于中心城区“缓堵保畅”“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农业产业扶贫”等一号提案,促成市委、市政府出台7个相关文件,采纳一号提案建议40余条。如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的提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专项整治方案,几乎原文“照搬”提案建议,“修建过街人行天桥”“修建港湾式站台”“改革公交管理体制”等建议先后落实。以一号提案为示范,引导提案者撰写和提交了一大批精品提案。
精心组织民主评议
近年来,先后对市民政局等8个部门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了民主评议,积极为提案者、承办单位搭建更加规范、更为畅通的提案办理协商平台。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评议前,向市委书面请示;评议中重要的会议及活动,邀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评议后,将评议工作报告及时送市委及有关部门。二是立足改进工作,敢于直言相谏。在评议中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提出问题直言不讳。如在民主评议市文广影视局提案办理工作中,委员们提出,达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但在主城区没有一个广场具有文化元素。被评单位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汇报和整改,在修建巴人文化广场、映山红广场等时,充分征求委员们意见,融入了地方文化特色。三是吸纳市民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如民主评议市教育局提案办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邀请了普通市民、机关干部、教育专家等方面的代表,全程参与评议工作。
严格实行考核评估
除了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外,还出台了专门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办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一是严考核。每年年底,市政协提案委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基本分值100分。其中,突出办理质量,占50分。二是严通报。在考核通报中,不是采用“少数单位”“个别部门”等委婉提法,而是对没有按时在网上签收、答复,没有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案者“不满意”等问题,每年进行1~2次实名通报,并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三是严问责。在提案办理考核中被通报批评的部门,每件次还要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0.2分,并不得纳入当年度评选先进承办单位对象。每年对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打分情况进行排名,连续两年排在倒数三位的承办单位,要向市政府作出专题书面检查。四是严追踪。每年确定15件左右重点提案,交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协主席会成员领衔督办。办理情况向政协常委会通报,由常委会逐一进行民主测评。
(作者系达州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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