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20时20分,宣汉县3名在校初二学生文某、孙某、丁某因在东乡镇石湾小区附近打游戏输了钱心情郁闷,文某提出殴打他人解气,孙某、丁某一口应允。随后,3人尾随放学回家路经此地的学生宋某至一岔路口,文某首先冲上前蹬了宋某一脚,紧接着,丁某、孙某也对宋某实施殴打,宋某予以回击。期间,丁某摸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其背部、腰部连捅两刀……后经宣汉县人民医院诊断和宣汉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宋某左肾破裂、左背部皮肤裂伤,其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文某、孙某、丁某的法定代理人就民事赔偿事宜与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达成了协议,共计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7万元,并履行完毕,而被害人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三被告人的行为予以了谅解。
伙同他人
5次抢劫过路学生
虽然有前车之鉴,但文某等人依然不思悔改。同年12月19日至28日短短10天时间,文某、孙某又伙同学生王某等人先后5次在东乡镇一网吧巷道处、第三人民医院旁、魔芋巷、宣汉县物资局路口等地将过路学生拦下,抢劫现金。作案中,文某等人还几次持刀威胁,情节十分恶劣。
近日,宣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文某、孙某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十个月,对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对4被告人判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告人丁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网吧、歌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侯维平 本报记者 彭凡珊)
记者手记:
又是抢劫,又是故意伤害,文某、孙某等的行为让我十分痛心。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知识,反而使用暴力打人泄愤、抢人钱财。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何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是何等重要,这不单单是学校老师的责任,也是孩子父母和社会的责任。希望孩子的父母们能负起监护的责任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不但要为自己孩子的前途着想,更要为别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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