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年63岁的黄孝明介绍,上月,胡家镇一承包商到该组考察后准备挖鱼塘,要占地20多亩,涉及到20多户村民的土地。承包商要租用15年,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1200元。其他村民均同意,并领到了相应的土地承包费。
“从一开始讨论的时候,我就不同意!”黄孝明说,承包商搞农家乐要大面积搞养殖、挖鱼池,一是改变了土地面貌,二是不能还耕。因对方只租15年,而15年之后土地就会报废。
此外,黄孝明还称,他家只有1.5亩良田,对方租用9分田,下剩6分田他们也无法生产,所以才不同意出租。然而,目前承包商已开始动工,在没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把他家的田坎挖垮,企图要强行租用他家良田。
近日上午,帮办记者联系了宣汉县毛坝镇大堰滩村村委会,该村村主任侯爵均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称,这是村上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全体村民都同意并签了字,包括黄孝明本人。与承包商签合同后,其家属也把租金领回了家。承包商动工时黄孝明又反悔了,把租金交给了镇政府。
宣汉县毛坝镇党委副书记王泽伟告诉帮办记者,该村为调整产业结构,招商引资了一家流水养殖公司。对此,该村根据“一事一议”原则,召开了4次村民会议,土地实行流转方式,而所涉及的村民均全部同意。
最后,王副书记表示,他们政府和村委会将不遗余力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这件事办好。(本报记者 罗丁山)
“土地是我家的命根子,承包商却要强行租用,把我家赖以生存的良田开挖成鱼塘修建农家乐!”昨日,宣汉县毛坝镇大堰滩村2组村民黄孝明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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