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电话后,民警徒步4小时山路,赶到现场调查取证。调查发现,李某平时喜欢到山林里打野猪,只要听说哪里有野猪,就带上网购的升压机和电瓶前去电野猪。为了更好地电到野猪,李某还以每天100元的价格聘请金某与他同行。每次电到野猪,李某会将野猪肉分给金某,让金某卖了充当工资。事发前,李某听说新华镇铜源村黄家寨有野猪出没,便带上“宝贝”和金某来到黄家寨。
经过观察野猪的脚印,李某很快找到了“设套”的最好位置。由于设套的位置有人通行,李某便留下看守,以防村民误闯发生意外,并安排金某到不远处王某家煮晚饭。可等金某煮好晚饭,打电话给李某时,李某却一直不接电话。心生怀疑的金某来到“设套”处,却发现李某横躺在地上,左手握着一根铁丝,身上缠着连接升压机和电瓶的铁丝,已经身亡。金某估计是李某想把线布宽些,不料却碰到之前布好的铁丝,将两万伏的电压打在了自己身上。
通过大量调查及现场实地勘查,多方证据显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派出所民警组织金某和李某家人进行协调处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金某愿意支付丧葬费3万5千元。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猎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偷猎者可处以拘留或罚款,若对他人造成伤害,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鲁川 本报记者 彭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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