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宣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公平正义。
依法取证,严格程序。对提出非法证据申请的,依法予以查证,由检察机关对证据合法性进行证明,不能证明的,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予以排除。同时,主动邀请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及证据合法性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以切实提高侦办质量,杜绝非法取证。
规范量刑,宽严相济。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坚持“两项原则”,纳入“三个环节”。3年来,对受理的430件符合规范量刑条件的案件,适用量刑指导意见裁量刑罚419件,适用率达97%,只有极少数案件,由于被告人罪行较轻,依法判处管制的除外。
接受监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对宣告无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的判决情况以及向县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均向人大常委会备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何君男 侯维平 本报记者 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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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新农中心校教师杨友周印象
宣汉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宣汉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