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督查格局 实现54个乡镇全覆盖
为缓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人少事多、力量不足的矛盾,2015年,宣汉县构建了“2+10”督查工作格局(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10个重点工作督查组)。
为充分发挥卸任未退休领导干部作用,该县从县级部门选聘10名党性坚定、为人正直、敢于逗硬、工作经验丰富,从主要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卸任干部,担任重点工作督查组组长。抽调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能吃苦的优秀干部20名,充实重点工作督查组队伍。
重点工程督查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督查组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全程跟踪督办,对因工作重视不够、执行决策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因思想麻痹大意、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业绩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督查组对相关责任人有进行组织处理或岗位调整的建议权利。
同时,该县制定了《重点工作督查组工作暂行办法》、《重点工作督查组工作纪律》等文件,对督查组的工作原则、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确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过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因人少,只能对一些重点工作进行抽查,以点带面地反映全县工作情况。自重点工作督查组成立后,我们对重点工作实现了全域督查,真实地反映全县全面工作情况。”宣汉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说。
今年,宣汉县已开展督查工作9次,实现了54个乡镇全覆盖。
加强“督查结果”应用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发现的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被督查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予以公开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县委、县政府不仅予以全县通报批评、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值,还根据其整改情况,适时启动组织约谈或监察程序,对表现较差、工作滞后、造成恶劣影响的被督导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目前,通过对重点工作的督查,该县已有18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组织约谈,40名领导干部被问责,3名领导干部被停职。
通过督查结果的应用,该县有效推动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冯开斌 特约记者 漆楚良 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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