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冬晓)近日,宁津县李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己在县城津泉路一加气站加气时,天然气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8元涨到了每立方米4.4元。李先生认为价格上涨不合理,望主管单位调查核实。
自7月10日以来,市民热线共接到关于反映加气站天然气涨价的来电40件次,主要集中在禹城、乐陵、平原和庆云等县市。宁津县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说:“以前50元能加一罐气,现在要71元,平均一天两罐气,一个月就得多花1000多元。 ”
为何多家加气站私自涨价?一位知情人士说,由于近日天然气进价上涨,加气站便私自调高了价格。还有一些企业错误理解了上级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规定,擅自调价。
记者联系了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根据《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天然气价格属政府定价商品,价格的调整应由市物价局制定。截至目前,市物价局还未出台任何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的文件。因此,德州市车用天然气目前仍执行每立方米3.8元的价格。针对各地已经涨价的加气站,物价部门已责令其恢复原价。如再发现此类问题,各县市区物价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如群众遇到此类情况,可拨打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还表示,车用天然气价格是否调整,要在进行实际调研、成本测算等工作完成后才能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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