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党员,原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检察长韩效粹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2月8日11时23分在阜阳市人民医院逝世,享年85岁。
韩效粹同志系安徽省太和县人,1930年10月出生,1948年8月参加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8月至1949年5月在太和县茨谷区薛砦乡工作;1949年6月至1957年4月任阜阳行署公安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57年5月至1959年6月任地委政法部秘书;1959年7月至1983年5月先后任阜南县副县长、蒙城县副县长,利辛县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亳县县委常委、副书记、县长;1983年6月至1990年9月任原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检察长;1991年1月离休。
韩效粹同志的灵堂设在奎星路清奎苑(清河广场北侧),遗体告别仪式于2月10日上午8时在阜阳市殡仪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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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程榭 通讯员 李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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