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启俊 张凯培 李方达
2月4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阜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姿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检察业务稳步推进,取得新成绩。
着力保障改革发展
促进优化环境。深入把握、主动适应中心工作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发展第一要务。坚决查办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组织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02人,提起公诉257人。加大对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开发等领域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权钱交易犯罪53人。参与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办案,对重点领域案件成因、特点进行对策分析,提出净化营商环境的检察建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
维护民生民利。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自身权益保护的关切,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查处涉及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案侦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国民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34人。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55人。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严厉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900件2662人,提起公诉3355件4542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修复社会关系,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29人。创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模式,运用心理疏导、法制引导、帮教回访、犯罪档案封存等方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8人,不起诉47人,附条件不起诉38人,上述人员无一再犯罪。
着力促进反腐倡廉
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8件210人,同比上升12.9%。在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率为98.5%,县处级领导干部8人;在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案件中,行政执法人员19人,司法人员14人。着眼源头治理,坚决惩治行贿犯罪,立案侦查行贿案件32件35人。
完善侦查机制。组建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发挥市检察院办案主导作用,通过领办、交办、督办方式,运用“系统抓、抓系统”方法,在城建、医疗、涉农等领域组织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规模效应。抓住发案重点环节,深挖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82件105人,占立案数的65.6%。
着力加强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0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0件;纠正漏捕158人、漏诉40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3件,侦查机关已纠正216件。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3件;法院审结抗诉案件27件,采纳抗诉意见24件;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意见18件,法院已纠正15件。
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399件,提出抗诉15件、再审检察建议2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5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9件,已纠正237件,及时发现和处置监管安全隐患30起。
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践行‘三严三实\’,锻造靠得住、过得硬的检察队伍”要求,倡导增强“本领之忧、敬畏之心、担当之志”,突出检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风积弊,扎实推进整改,教育干警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市检察院机关被评为全省第三届优秀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及颍东区、阜南县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届省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有28个集体和4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阜南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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