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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晒晒”候选人的事迹(二)陈浩林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

来源:新安晚报 2016-11-12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陈浩林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

铜陵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浩林自2012年从事执行工作以来,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努力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年年被评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陈浩林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执行。在执行铜陵华磊公司诉宁波华丰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负债达数十亿之多,还牵涉到在利比亚投资失败等问题,案件的执行难度可想而知。鉴于多家法院已经在铜陵中院之前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和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已无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浩林和同事们采用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案,通过多方努力和细致调查,终于查明被执行人在银行不为人知的存款500余万元,最终追回了部分欠款,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浩林在办案中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防止矛盾激化。在摆事实,讲法律,分清是非责任的前提下,竭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曹某、吴某申请执行吴某某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两名被害人均为重伤,民事赔偿部分高达90余万元,而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陈浩林多次耐心细致地做申请人的工作,帮助她们申请司法援助。对申请人提出的低保、医保、二次手术等问题,他带着她们到有关行政部门去了解政策和相关规定,协调各方关系,还私人垫付了部分手术费用,终于感动了申请人,最后又做通被执行人一名远房亲属的工作,为被执行人代偿了1万元,比较圆满地执结了这起“骨头案”。

周鑫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3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周鑫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安庆市大观区法院,2014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刚接触案件时,没有任何审判经验,周鑫认真钻研,阅读大量案例,遇到不懂的问题,就虚心向老法官请教;遇到难办的案件,就与老法官一起交流讨论,业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独立办案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已审理了500多起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周鑫把调解作为一个重要手段灵活运用,用耐心、细致、爱心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多次成功化解复杂案件。在审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中,原告之子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准备经营一家小餐馆,邀请作为朋友的原告之子去帮忙装修。在去往餐馆的路途中,原告之子开摩托车撞上护栏,不幸去世。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接到案件后,她了解到原告系一位单亲妈妈,而其子与被告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两人还经常一起在原告家居住,因被告对于其儿子的去世不闻不问,气愤之下才起诉到法院。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周鑫多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希望被告有空多去探望这位单亲妈妈,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考虑到被告是一位刚成年的小青年,周鑫又多次找到他,了解被告父母对于这件事情的意见。经她耐心调解,被告同意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并表示有空或者过节会去探望朋友的妈妈。事后,双方当事人对周鑫非常感激,连声称赞多谢法官。

法官是一个良心职业。“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周鑫说。她把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做人、做事、办案的第一准则。在法律、金钱面前,她做到了坦坦荡荡,不为人情、金钱所动。一次,周鑫主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也许原告自知自己的证据材料有问题,便找了多位“关系人”出面,甚至找了周鑫的一位好友,并给她送来了不少现金。她不为所动,给每一位说情人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讲解法律规定,对老朋友更是毫不留情地予以拒绝。让这些说情人心服口服。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她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做好一点,做得再好一点”就是她的内心追求。她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用爱心、诚心化解矛盾,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杜卫根要干就干得最好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杜卫根工作中勤勉务实,生活中诙谐幽默。他从一名打字员成长为优秀法官,而且爱好广泛,结对帮扶、慈善捐赠、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趣味运动会……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屡创佳绩,全面展示新时期法官的良好形象。“没有干不好的事,只有不用心去干。”这是他的人生感悟。

2001年成为一名法官后,杜卫根深知,法官不是名头,肩上是人民的重托和组织的厚望。他对工作的那股激情有增无减,自己暗暗下定决心,“要干就干得最好”。他善于从阅卷笔录、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等方面细致入手,做到事实不清不判,证据不足不判,确保办案质量。

自2010年5月以来,杜卫根主持刑庭工作、担任庭长后,他和全庭人员一道攻坚克难,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实现量刑规范化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展示。他在案件事实和证据上狠下功夫,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做到不枉不纵;他在化解矛盾上狠下功夫,调动各方力量,用真心爱心耐心去调解,促进社会和谐;他在适用法律上狠下功夫,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他在判后释法上狠下功夫,让被告人知悉对其惩罚的必要性以及惩罚的适当性,着力服判息诉;他在审判延伸上狠下功夫,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

面对案多人少、疑难复杂、涉众案件多的现实情况,杜卫根带头超负荷工作,充分挖掘潜力,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辅助人员的作用,使办案法官从审判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于阅卷、开庭、制作裁判文书,努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普通程序简化审适用率和当庭宣判率,实现办案“又好又快”的目标,刑事案件连续多年无发回改判,审结了一大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

张红柔情化干戈,法理服人心

阜南县法院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张红,长期坚守基层法庭工作岗位,任劳任怨,年均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00余件,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在她的带领下,地城人民法庭先后被评为“安徽省优秀人民法庭”“阜阳市优秀基层人民法庭”。

“热心、耐心、细心、诚心”,是张红在审理案件时所秉承的理念,也是其独特的调解技巧。她坚持将调解融入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无论面对的是家长里短的纠纷,还是剑拔弩张的激烈矛盾,她都以柔情化干戈,以法理服人心,从而能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村民王某因意外事故去世,其生前借姜某10万元未予偿还。当姜某拿着借条向王某妻子杜某索要欠款时,杜某以不知道欠款事实为由拒绝偿还,姜某拿着剧毒农药在杜某门前以死相逼,围观群众甚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发当天是周日,正在法庭加班的张红闻讯后立即赶往现场,向双方询问各自意见后,她找准矛盾的焦点,耐心细致地从情、理、法各方面进行分析,经过一番苦口婆心地劝说,双方同意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张红引导杜某比对字迹,在了解王某遗产情况后,多次向双方说法、释法、析法,从法理和情理上劝服各方冷静面对,最终杜某认可欠款事实,愿意在遗产范围内予以偿还,双方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这起可能导致流血冲突的案件得了圆满解决。

“张庭长虽然年轻,但做事稳重,待人亲切,案子在她手里,俺们放心。”当地群众这样评价张红。

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只有细雨润物的真诚。“服务群众,定纷止争”,就是“阳光法官”张红的基层法治之梦。

司含江严守职业操守

宣城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司含江从1995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忠实履职,严守法官职业操守,确保办案公平公正。她先后获得宣城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司含江担任审监庭庭长期间,带领全庭干警自觉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落实和贯穿于司法审判全过程,实现了再审结案率和调解率的双提高,年结案率100%,在“两评查”活动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2013年3月,她调任民一庭庭长,经常组织大家探讨案件涉及的程序、实体问题,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稳妥处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结案率、调撤率、人均结案数一直居全院前列。民一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以来,她审理民商事一审案件37件,调撤率达66.66%;审理二审案件90件,调撤率达68.75%,办案数位居全院前列,办案效率高、质量好、服判息诉率高。她办结了梅百灵与广德县政府、浙江广厦房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徐燕等5人诉广德县交通局、广德大翔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和撤销股东会决议纠纷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审判中,她注重当事人的调解息诉工作,大多数调撤案件的当事人都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取得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司含江积极关注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探索研究法律上的难点问题,撰写的5篇案例被《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案例选》选用。她制作的裁判文书,对于双方争执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不仅从法理上进行了较深层次地说理和释明,对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其他纠纷,注重在文书中告知当事人以合理的方法解决,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余莉玲小案件办出大成效

池州市贵池区法院法官余莉玲,参加工作21年来,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刑庭到民庭,再到人民法庭,无论在什么岗位上,虽身材娇小,却堪当基层法院的中坚;虽肩膀柔弱,却毅然扛起神圣的天平。她承办的9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廉洁法官,2016年荣获池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小案件办出大成效。她心系民生,认真对待每起案件,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真正做到将问题解决到当事人的心坎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15年,她办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一对年逾80岁的夫妇膝下有多个子女,为赡养问题,多年来子女之间相互推诿。通过了解,她很快发现问题出在小女儿身上,因对老人的误解而心生芥蒂,拒绝赡养。她不厌其烦地多次上门与她拉家常,做工作,消除她对老人的误解,最终促使他们冰释前嫌。当老人用颤巍巍的双手接过余莉玲冒雨送来的赡养费时,已是老泪纵横。如此事例,不胜枚举。她就是通过成功审理看似很小的案件,力求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以此赢得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和对审判工作的尊重。

小法庭要有大作为。2015年初,余莉玲由刑庭调到马衙法庭工作。这是她第二次扎根基层人民法庭。马衙法庭地处城乡接合部,辖3个街道办和江南产业集中区,人口超过13万。法庭受理的涉及拆迁征地、土地流转、企业债务等矛盾纠纷众多,有的案件标的达到上千万元。作为法庭负责人,她迎难而上。为克服“案多人少”的问题,她以庭为家,驻庭为常态,回家为例外。去年法庭收案340多件,她办理了160余件,各项工作在全市基层法庭中均处领先位次。

耿青审案讲法“两不误”

宿州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耿青从事审判工作12年来,共审结刑事、民事案件1000余件,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年年均居全院前茅。尤其是2015年,审结案件200余件,结案率100%。她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等称号。

面对大量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耿青始终把工作目标确定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上,耐心、细心、热心进行调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受害人在切割木材的过程中将左手切断,但木材厂厂主以外欠债太多而拒付赔偿款,受害人起诉到法院。审理过程中,耿青发现,即使法院把查封了的木材厂及机械设备进行拍卖,可能卖得的款项也寥寥无几,无法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于是,她积极找到双方沟通调解,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让互不信任的双方慢慢缓和情绪。耿青带着书记员到木材加工厂去了十多次,最终让双方在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受害人一次性拿到了18万元的赔偿款。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耿青还参与录制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法官解案》栏目。经过层层选拔,耿青成为安徽省法院该栏目4个主讲人之一,并成功录制了《旧情复燃要了命》和《自残的儿媳》两期节目,节目播出后反响热烈。“尤其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一些陌生的观众出于对我的信任向我咨询一些法律知识。”耿青收到了曾经的案件当事人甚至是陌生人的电话、短信。“这是对我的肯定,能在央视上为全国观众讲法释法,宣传法律知识,是我的荣耀,也是法官的职责所在。”耿青说。

施雪梅唯求公正与完美

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刑庭副庭长施雪梅从事刑事审判20余年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判决各类犯罪分子千余人,每个案子都在审限内审结,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更无冤假错案出现。她连续两年实现案件审结率、当庭裁判率、上诉维持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都达到100%,无抗诉案。因而荣获马鞍山市首届“十佳法官”称号。

施雪梅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案件质量。在她办理何某故意伤害案件中,经反复审查发现,案件事实和危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不明,在部分案件情节方面存有疑点,遂对该案依法做出了重新鉴定的决定。最终,公诉机关因证据不足,撤去对该案的起诉。

在严惩罪犯的同时,施雪梅特别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她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原则,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她办理的杨某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双方当事人系亲戚、邻里关系,被害人系残疾人,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双方矛盾仍会不断激化。施雪梅先做被害人的安抚工作,告诉他四处上访解决不了问题,叫他写好起诉状,交到法院,法院会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施雪梅又找到被告人的家属,反复做他们的工作,家属们终于被施雪梅的诚心所感动,最后,经过她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使这一棘手案件圆满结案。被害人到法院领取赔偿款那天,带着全家人到法院表达对施雪梅的感激之情。

唐明翠谱写正气之歌

来安县法院执行庭庭长唐明翠,20多年来,先后从事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岗位在变,责任不改,她始终脚踏实地,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全省优秀法官、“弘扬沈浩精神,推动三个发展”先进典型、“滁州好人”等荣誉称号。

2013年初,她到执行局工作,边干边学,不负众望,至今已办结了600多件执行案件,成功执结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结案数最高、实际执结率最高、执行到位率最高、执行效率最高”的好成绩。

执行工作同样需要解疑答惑,因势利导,需要讲究方法。2014年7月,她在执行一起44名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陈某侵犯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时,由于当事人较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给法院的执行带来阻碍。她深入村民家中了解,发现该案症结涉及部分土地所有权问题。为此,20多名村民到县政府上访。她立即将掌握的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并提出初步执行方案,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她主动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重新测量界定,拿出了有说服力的科学数据,又会同政府和村委会,提出了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妥善执结了此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纠纷,也为当地政府消除了群体性上访的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情与法、钱与法的碰撞中,唐明翠自觉恪守着一名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一次,她同村的一位朋友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被判赔偿。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恃与唐法官的关系,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赔偿义务。在法律面前,她公私分明,有理有节,在对朋友苦口婆心说服教育仍不愿自觉履行时,果断对其实施强制措施,亲手将其送进拘留所。为此,她得罪了许多亲戚,也疏远了不少朋友。但她凭着对公正司法的执着追求,谱写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正气之歌。

柯东升群众满意就是最高的荣誉

在霍山县法院,说起扎根基层,柯东升是当之无愧的排头兵。1988年,年仅20岁的柯东升经招干考试进入法院,被分在山区派出法庭,这一“派出”就是28年。28年来,柯东升先后在漫水河、大化坪、下符桥等法庭工作。2004年,法庭合并时,柯东升从原先的庭长变成了下符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对此他没有怨言。28年来,他入农户、走田头、进工棚,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好人老柯”。他审结各类案件2000多件,无一差错。

心系群众是他的“良心牌”。柯东升常说,一名称职的法官不仅要办对案件,更要办好案件,不但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更要让群众打心底儿满意。2013年,柯东升承办过这样一起案件:一名40多岁妇女听说自己父母跟同村一对60多岁老夫妻起了纠纷,于是不问青红皂白赶到老夫妻家,把老人打了一顿。老人被送到医院医治,花去医疗费6000多元,该妇女拒不赔偿。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柯东升多次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矛盾稍有调和后,作出了赔偿医疗费的判决。

真情感化是他的“感情招”。或许是因为自己对家庭、对孩子有着太多亏欠的缘故,柯东升每每看到一对对形同陌路的夫妻前来离婚时,心里总是充满了别样的酸楚。只要发现尚有和好的可能,他就想方设法地通过亲戚、朋友或者孩子的老师给当事人打电话,多方做调解工作,争取破镜重圆。由于工作到位,柯东升承办的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的占了大多数。

柯东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多次受到省、市、县级表彰。面对荣誉,他憨憨一笑:“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官,做了平平凡凡的事,没啥大不了的,群众满意就是最高的荣誉。” 本版撰稿/周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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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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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朱村脱贫门路广2017-01-1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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