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结婚时男方未到法定年龄,便借用堂哥的户口与大自己7岁的女友登记结婚,15年后,女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推上被告席诉求离婚。记者昨天了解到,界首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最终依法驳回了妻子的起诉。
家住界首市的汪苏樱于1998年1月经人介绍与家住临泉县的杨国民相识,虽然汪苏樱比杨国民年长7岁,但两人一见倾心,很快订婚。同年10月1日,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杨国民借用堂哥杨国柱的户口与汪苏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双方结婚证上男方的姓名是杨国柱,而照片却是杨国民的。
由于年龄差距较大,婚后二人常吵架。汪苏樱于今年1月起诉至界首法院,要与“丈夫”杨国柱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结婚证上男方的名字和身份证信息是杨国柱的,而结婚证上粘贴的照片却是杨国民的,杨国民是与汪苏樱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的人。现原告汪苏樱与被告杨国柱的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原告不应起诉与被告杨国柱离婚,原告的起诉应予驳回。(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聂涛 本报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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