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连续三次因酒驾被交警查获。面对如此胆大妄为的驾驶人,交警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近日晚20时许,一辆机动车牌号为皖KDN2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界首市胜利路自东向西行驶,途经城东派出所门口路段处时,被界首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查缉点民警拦查。不料驾驶人发现民警后,急忙掉转车头拐向非机动车道,意欲开溜,被执勤民警快速上前将其拦下。经现场检查,该驾驶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民警检测其酒精含量已超出了酒驾规定标准,其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交警大队办案中心处理。
经讯问,该驾驶人王某,太和县人,当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民警查获,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又经民警网上比对,发现王某分别于2015年2月、11月份先后两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过,今又酒驾被交警再度查获,王某某有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王某作出合并罚款2500元、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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