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刚两年的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先后两次对簿公堂、诉求离婚,期间,男女双方前来“助威”的亲朋好友发生摩擦,女方将男方亲戚车辆砸毁,引发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的“案外案”。日前,界首市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了这两起离婚纠纷和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同时,判令女方赔偿男方亲戚经济损失3980元。
2013年春节期间,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谢俊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刘莉,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2014年5月1日,谢俊和刘莉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按照当地农村习俗,2015年农历正月初二日,谢俊和刘莉婚后首次去岳丈家拜年,然而,两人却在礼品的贵贱厚薄上产生分歧,谢俊打了刘莉,刘莉赌气一个人回了娘家,之后,双方互不联系。2015年4月,谢俊诉至法院,要求与刘莉离婚。后经法官调解,双方相互写下保证书,保证克服和改正各自的缺点,互让互谅,好好过日子。但此后,双方的关系并未真正改善,常常因琐事摩擦不断,谢俊多次将刘莉打伤,两人的感情降至冰点。2016年5月11日,刘莉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为助威,谢俊让表弟王亮开车载着三五族人前往法院如期应诉。庭审结束后,刘莉的父母、亲友在法庭外对谢俊进行殴打,期间,刘莉用路边的砖块砸坏了王亮的车门和玻璃,造成了财产损失。经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对刘莉的父母、亲友按照责任大小分别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刘莉未赔偿王亮的经济损失,王亮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刘莉赔偿经济损失398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匆忙结婚,婚前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且分居时间较久,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在谢俊首次提出离婚时,双方在写下保证书的情况下和好,但关系并未得到真正的改善,双方隔三差五地发生肢体摩擦,刘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也起诉离婚,因此,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此外,被告刘莉迁怒他人、打砸车辆,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理应赔偿,法院遂依法支持了原告王亮诉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 李敬)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位,自己突发疾病仍强忍病痛坚持把车靠边停好,保障乘客安全。近期,界首籍广东佛山好司机张志强的事迹,持续温暖着皖粤两地人民的心。日前,张志强被评为2016年度“南海...
界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界首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