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阜阳市文德小区二期13号楼(从东至西)第2、第3间门面房和5号楼(从南至北)第4间门面房等两处门面房拆迁安置合同真实性公告如下:
1994年由人民西路西延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原县级市)拆迁安置还原的(1)位于原人民西路南侧、饮食公司西侧营业房,被拆迁户主为刘振兰、陈玉芳。安置还原文德小区二期13号楼(从东至西)第2和第3间门面房,安置还原户主为刘振兰,身份证号码:342101194909100426。(2)位于原人民西路南侧、饮食公司西侧营业房,被拆迁户主为陈玉林、陈和平。安置还原文德小区5号楼(从南至北)第4间门面房,安置还原户主为陈和平,身份证号码:342101194802050414(原安置还原户主为陈玉林)。因两户办理房屋产权证,需我委对拆迁安置协议给以确认,为此我委为查明上述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真实性,现请相关权利人及知情人士对此公告内容进行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公示内容将作为认定上述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真实性的依据。
特此公告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万云辉联系电话:0558-2165559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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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牛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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