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彩票中大奖本是一件开心事,但对于阜城的市民李勇一家来说,却是一件闹心事——两年前,李勇用电话委托彩票站店主代为购买的彩票中了大奖,但由于未能及时取回,事后,店主拒不认账,奖金也被冒领。两年里,李勇一家为维护自身权益四处奔走。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李勇终审胜诉,要求店主等人返还全部奖金。
电话委托代买彩票中了600多万
今年38岁的李勇是一名老彩民,这几年,经常在颍河西路住家附近的一家彩票站购买彩票。一来二往,李勇与店主潘帆也成了熟人,偶尔工作忙了,没时间到店内购买彩票,就会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委托店主代为投注。事后,李勇会及时把钱还上;若彩票中了几千元的奖金,潘帆也会给他送去。在如此的互动中,两人形成了一种默契。
2012年12月11日,眼看着新一期福彩双色球彩票将于当晚开奖,而李勇忙于工作、实在抽不开身,便于当天傍晚7点多打电话给潘帆,口头委托其代为购买彩票,共计86注彩票,彩票钱则用之前李勇帮潘帆交的电话费抵扣。
当晚,彩票开奖后,潘帆经营的彩票站点所销售的彩票中了大奖,其中,李勇购买的86注彩票均中奖,共计600多万元。几日后,李勇后知后觉地获知了这一信息,他和家人自是喜不自胜。
店主不认账却称中奖者另有其人
然而,在李勇和家人还沉浸在喜悦中时,变故接踵而至。
原来,买完彩票后,李勇一直忙于工作,未能及时去彩票站领取彩票。而当2012年12月16日,李勇去投注站索要彩票并结算电话费和彩票款时,潘帆却拒不承认李勇曾打电话委托其代为购买彩票一事,并辩称二人在电话中只是讨论彩票的号码以及咨询相关业务,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心生疑虑的李勇遂打电话进行查询,发现其委托购买的86注彩票均已中奖。两天后,李勇再次找上潘帆索要彩票,无果,并被告知中大奖的实为家住阜南的王文,而且,奖金也已被王文领走。后经了解,王文系潘帆的小孩舅。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李勇和家人一时傻了眼。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勇无奈选择了报警,并将潘帆和王文告上了法庭。
奔波两年终审胜诉判决返还所有奖金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问询;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2014年2月18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委托合同是否成立。而经过审理,各方举证相互印证地证明了李勇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委托潘帆购买涉案彩票的事实。既然涉案彩票系李勇购买,则李勇当时给潘帆打电话,只能是让潘帆为其购买、打印彩票。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委托合同只是合同的一种,而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也有口头形式。但无论是哪种形式,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有行为能力且意思表达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故本案无论是从事实层面,还是从法律角度而言,委托合同均成立。故无论是王文还是潘帆,均有返还李勇涉案彩票中奖奖金的义务。而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最终判决,潘帆和王文共同返还480多万元的涉案彩票中奖奖金。
潘帆、王文不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省高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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