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趁女孩酒醉不醒实施强奸,事发后主动提出愿付两万元“补偿”,央求对方不要报警。受害的女孩取消报警后,他却突然改变主意不愿和解……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小伙岳某被依法判刑。
20岁的岳某是一名合肥的在校学生。去年10月20日凌晨,岳某与其朋友张某、张某女友吴某、被害人小芳等人一起,在合肥庐阳区老报馆附近一间酒吧喝酒。因小芳醉酒并呕吐,吴某欲到宾馆开房间让小芳休息。当日4时许,四人到合肥庐阳区北一环一家旅社,岳某报自己身份证号码开房,并将小芳搀扶至房间休息。后吴某、张某提议去网吧上网,岳某表示不想去。待二人离开后,岳某随即进入301房间,趁小芳醉酒不知反抗之际,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后睡在小芳身边。
5时许,小芳起床呕吐时,发现被强奸,遂打电话给身在阜阳的男友小明。小明于当日11时许赶到事发旅社,发现岳某赤裸在床,将其叫醒,并在房间垃圾桶内发现使用过的避孕套一个,小芳、小明随即报警。岳某见状要求和小芳协商,并同意支付小芳两万元“补偿”,后小芳取消报警。可是,岳某在向朋友借钱的过程中,突然改变主意不愿和解,让小芳报警。接警赶至现场的民警将岳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岳某的亲属对被害人小芳予以了补偿,被害人小芳对岳某表示谅解。近日,岳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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