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尚原野 通讯员 李敬)近日,市文明办下发通知,决定在前期部分县市区、村镇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文明户”“清洁家园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力争到今年底前实现全市乡镇和市级文明村、文明社区全覆盖,2018年实现全市社区全覆盖,2020年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据介绍,开展“清洁文明户”“清洁家园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进一步发挥“清洁文明户”“清洁家园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自觉参与到城乡环境整治中,为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创造条件。评选表彰活动分部署发动、农户自评、群众评议、授牌表彰、定期复审5个阶段进行。其中,“清洁文明户”评选以户为单位,居住在本行政村、自然村或社区的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清洁家园带头人”评选对象是指在城乡环境整治中,身先士卒、贡献突出,确实起到带头作用,且长期工作或居住在本乡镇、自然村、本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社区)干部、新乡贤、“四会”人员、志愿服务组织人员、普通群众。评选表彰活动具体由行政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按照所在县市区文明委(办)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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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任秉文/文 穆可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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