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启俊)1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林业局局长朱振华解读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阜阳市市级林长制体系已经建立,今年6月底前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将全部建立。
据了解,去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林长制,明确提出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目的就是要通过实行人人有责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严把生态保护红线,守护绿水青山。按照要求,市本级已于2017年12月底建立市级林长制体系,市级总林长由市委书记李平、市长孙正东担任。副总林长、林长,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
朱振华介绍,市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林长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阜阳市市级林长主要负责济广高速、宁洛高速、105国道、345国道、202省道等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两侧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下一步,市级林长将按照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两侧栽植3行大苗、大苗外侧100至200米土地流转绿化的标准,督查指导各地开展森林建设。
实行林长制不仅要在建设上下足功夫,更要在管理上取得实效。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森林保护与发展动态监管。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林地管制,严厉打击非法改变林地,非法砍伐树木、滥伐林木、乱挖滥占林地以及毁绿损绿等违法行为。同时,提升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警预防,确保不发生重大灾害;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1年,阜阳市将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及绿化提升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以上,林木总蓄积量达到1340万立方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8%以下,林业总产值达到470亿元,完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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