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马敏 5月22上午,天有些阴沉。市公安局颍州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正在装修,很多破损的宣传展板、损坏的桌椅板凳被撤下、清运。但警务公开栏上,依然贴着薛勇的照片,他目视前方、面带微笑,仿佛还在这里,尽管他已经走了半年多了。
“1米8的大个子,很帅气,不论是对同事还是对群众总是乐呵呵的。直到现在,我都觉得他还在我们身边。”解放路派出所所长徐洪伟向记者介绍薛勇时声音哽咽,“我和同事说,要把薛勇的照片永远放在上面,大家要化悲痛为力量,把薛勇的精神传承下去。”
2017年10月23日18时30分,正在工作的解放路派出所代理副所长薛勇突感身体不适,所长徐洪伟令其立即就医。在准备去医院检查时,薛勇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晚23时许不幸牺牲,年仅32岁。
“薛勇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正义感很强,看不得群众被坏人欺负。”解放路派出所辅警袁大威说,早在入警之初,薛勇就曾勇斗歹徒。
入警后,薛勇更是不遗余力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辅警张亚光至今还记得参加工作第一天发生的事。“那是2012年的一天,天空下着小雨。”张亚光回忆,当时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因碰擦产生纠纷,出租车司机为索求高额赔偿,找来100多名的哥,将私家车主团团围住。
“很多人看到当时的情况都绕道走,薛勇带着我到场后,大声喝退了越围越多的的哥,要求私家车主和出租车司机两名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问询,其他人员一概回避。”张亚光说,一开始的哥们并不买账,还想继续围拢,但薛勇始终挺直身板,正气凛然地站在当事双方的面前,后来他又大声喝了一声“请无关人员不要阻挠警察执法”,最终震住了的哥,并将出租车司机和私家车主带到派出所,协调处理。
不仅在打击犯罪上“勇往直前”,在保护人民群众方面,薛勇更是“奋勇争先”。在薛勇生前使用的办公室里,悬挂着一面鲜艳的锦旗,上面写着“人民有困难、民警来救助”十个大字。“这是刘祖庆、杨素华家人送给薛勇的。”解放路派出所副所长李振伟说。
原来,2017年4月17日,杨素华的儿子扬言要自杀。发现儿子不见后,杨素华立刻打电话报警,并着急得两度晕倒。薛勇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杨素华家。了解基本情况后,他迅即根据线索安排警力寻找,最终在颍东区袁寨镇一片水域中,找到了杨素华的儿子刘某。此时,刘某半个身子都已陷入河中,情况十分危险。
来不及多想,薛勇立即跳进河中,将刘某救上了岸,用随身携带的急救物品对刘某进行紧急施救,并第一时间将其送到了距离最近的医院救治。因抢救及时,刘某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
“他对警察这一职业充满自豪感,工作非常积极。”徐洪伟说,在他的印象中,薛勇对待工作不仅认真,更充满激情。薛勇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却璀璨。自2012年担任办案民警以来,由他经办的案件达641起,其个人也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到嘉奖2次,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安徽省公安机关“忠诚卫士”称号。
“薛勇同志对警察职业充满感情,从踏入警营那一刻起,钻研和奋斗一刻也没有停歇,他先后经历社区、办案到代理副所长,岗位在变,从警的初心不变,2012年以来经办的600多起案件,充分证明了他对公安事业的热爱。”5月29日,在追授薛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仪式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家忠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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