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秉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会议上获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步明显,2017年在全省考核中位列第4,较上一年前移10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在全国地级市信用监测总体排名中,阜阳市居第42位。
2016年以来,阜阳市先后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及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商务诚信、联合奖惩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建立了相应制度,有效保障了国家和省级政策在阜阳的落地生根。尤其是2017年,阜阳市以《阜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为统领,先后出台了《阜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阜阳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指导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印发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7个,制定了《阜阳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文件,全市信用建设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平台体系从无到有。阜阳市按照“统一标准、适度超前”的要求,建成了由“信用阜阳”网站、阜阳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阜阳市信用专题数据库、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组成的“一网三库一平台”为核心的公共信用平台,成为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的总枢纽。
“信用阜阳”网站实现了信用信息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发布、诚信宣传等功能,上线一年总浏览量突破26万人次。市信用平台与省信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制定了630项信用目录,46个市直部门、8个县市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基本实现行政、司法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全覆盖。
归集共享成效明显。2017年,市信用平台向省信用平台共享数据365万余条,“双公示”数据42万余条,实现“双公示”信息实时推送,10个部门权利事项信用查询100多起,查询信用报告3200多份,落实联合奖惩案例40余例。依托市信用平台和“信用阜阳”网站,阜阳市大力推行“清单式、模块化、嵌入型”联合奖惩运行机制,实现各领域信用“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常态化发布,涉及评先选优、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安排、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办事先查信用”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与此同时,阜阳市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也取得了实效。在加强城市信用建设的同时,阜阳市有效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依托“数据库+网络平台”,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采集并录入农户199.81万户,录入率达90.43%,小微企业数据库采集企业数据信息4.8万条,录入率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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