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新闻 界首新闻 颍上新闻 临泉新闻 阜南新闻 太和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阜阳市 > 颍上新闻 > 正文

抢劫他人涉盗摩托车获刑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2-03-14 23:32   https://www.yybnet.net/

颍上讯 得知他人的摩托车是偷盗的,来路不正,认为受害人吃了亏也不敢报案,就靠人多势众暴力抢劫,占为己有后又销赃。日前,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聂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4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4万元;被告人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10月6日下午,高某纠集被告人聂某、沈某等5人乘一辆面包车,准备到该县黄桥镇新庙集寻找曾某打架。几人途经颍上县颍江公路全楼路段时,看见曾某的一同伙靳某骑着一辆大阳两轮摩托车、另一同伙陈某骑着一辆蓝色宗申三轮摩托车,便下车追问靳某、陈某关于曾某的行踪,两人回答曾某、杨某开车在前面。当高某、聂某发现两辆摩托车没有车钥匙时,就问起两辆摩托车的来历。两人说是他们和曾某、杨某等人在2010年10月5日夜到杨湖镇和刘集乡盗窃的,准备去黄桥镇新庙集去销赃。这时,沈某先上前踢了靳某的腹部一脚,高某勒令靳某、陈某将车留下,并安排被告人聂某、沈某将两辆摩托车带走。靳某、陈某看对方人多也不敢吱声,就把车给了高某、聂某等人。因为车是偷的,也不敢报案。后该车被卖掉,经评估鉴定该两辆摩托车案发时价值3900元和2300元。

2011年3月11日夜,被告人聂某还伙同他人将被害人万某的一辆黑色普通桑塔纳盗走并销赃。 (邢婷)

新闻推荐

安置帮教对象当上调解员

由于邻里纠纷把人打成轻伤,在被判处半年徒刑后,真心悔过,通过自己的积极表现赢得了当地司法所的肯定,并被聘为兼职人民调解员。近日,颍上县黄坝乡黄坝村村民刘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感召下完成了从...

颍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颍上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夕阳红”巡逻2012-05-25 23:18
体检消防战车2012-12-06 22:42
猜你喜欢:
评论:(抢劫他人涉盗摩托车获刑)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