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日前,省科技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协等九部门印发《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规定(试行)》,以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净化科研风气,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氛围,规范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相关管理工作,保证科技计划和项目目标实现及财政资金安全,推进依法行政。
《规定》所指严重失信行为是指科研不端、违规、违纪和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
根据《规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相关项目承担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等自然人项目申报或实施中抄袭他人科研成果,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和图表等,违反科研伦理规范,违反科研资金管理规定,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谋取私利等8种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相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法人和机构利用管理职能,设租寻租,为本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承担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7种行为也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新闻推荐
问:公司想申请一个注册商标,请问哪些文字或图形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甘肃达而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世军解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第八条规定:“商标不能使用下列文字或图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
甘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甘肃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