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在“陇原护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5月至8月,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非法宣传、非法集资等手段营销欺诈老年人群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保健食品诈骗犯罪分子,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铲除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老人的社会公害毒瘤,为老年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保健养生的幌子,以保健食品销售、非法宣传、非法集资等手段欺诈老年群众,以健康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已成为社会公害,严重影响了老年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前不久,青岛、广州、重庆等多地曝出“保健食品坑老”事件,同时也曝光了兰州“坑老”健康讲座宣称买保健食品可获30年分红的骗局等。“保健食品”营销欺诈“坑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影响大、危害大,情节恶劣,已成为社会公害。
探源
四种原因致老年人易被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介绍说,老年人深陷保健食品骗局,究其原因主要有四种:
渴望健康。随着年龄的日渐增长,老年人在身体、心理上处于弱势,不少老年人身患各种疾病,使他们对健康有着强烈的渴求,他们更重视日常的养生保健,一些保健食品商家就利用老年人这一心理,进行诱导,高价购买保健食品。
爱占便宜。老年人素来节俭,爱占便宜,有些商家利用老年人这一特性采取一些营销手段,先是免费赠送再到优惠购买,步步设陷,让老年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感到孤独。老年人与子女长期分开或被亲人疏忽,自身感到孤独,造成老人感情饥渴,而且老年人自尊心较强,渴望得到认可与赞许,商家利用老人这一心理特点,打温情牌,让老人在推销人员身上获得尊重、交流与呵护,逐渐降低老人对风险的警惕性,让老人心甘情愿购买保健食品。
辨别度低。老年人对社会的认知度退化,好多老人的知识结构跟不上社会的节奏,对事物的辨别度就会下降,对信息的处理能力降低,只能被动接受,盲目从众。商家对保健食品宣传往往夸大功效,老年人对保健食品没有治疗疾病的效果的认知意识不强,缺乏对保健食品知识的了解和判断,极易受到“洗脑”。
行动
严打六种危害老年人群行为
发布会上,王庆邦说,这次“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宣传教育和消费维权为保障。
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将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把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的违法犯罪团伙、欺诈专业集团、兜售保健食品非法集资团伙作为打击重点目标对象,缜密摸查,追挖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窝点,坚决铲除辖区内的诈骗窝点和营销欺诈作案团伙,坚决果断精准打击。严厉打击利用传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非法集资各类欺诈活动等。
全面取缔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全面取缔杜绝以健康讲座、会议营销、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试用等营销欺诈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凡以会议营销等欺诈形式活动销售保健食品,一律按无证经营保健食品定性查处。
打击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销售场所和许可证载明地址不相一致等无证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照经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销售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者无进货查验记录、无票据、无供应商资质和未建立销售台账等违法行为。
整顿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行为。宾馆、酒店、影院、餐馆(厅)、招待所、农家乐、会馆(所)等场所不得向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欺诈行为组织或人员提供场所;对擅自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组织或人员提供场所,导致老年群众遭受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保护法》予以查处,追究连带责任。
打击制售保健食品非法产品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保健食品、来源不明的“三无”保健食品产品、无中文标识说明的进口保健食品,以及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查处保健食品治病防病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严厉查处提供虚假宣传材料,健康讲座、权威证明、专业机构监制、专家推荐等欺诈宣传行为等。
保障
构建社会化监管平台
据了解,这次行动还把提高老年群众科学养生保健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陇原护老”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材料,在全省各市州、县区开展食药科普“陇原护老”专家巡讲、“科学养生,健康生活”大讲堂活动,开展以“陇原护老”为主题的保健食品法律科普宣传“五进”(进广场、进社区、进老年活动中心、进乡镇集市、进村庄)活动,提升老年群众抵御违法犯罪分子“健康牌、亲情牌、礼品牌”等欺诈手段的意识和能力。还将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保健食品营销欺诈有奖举报措施,充分发挥“12331”“12315”“110”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走案源信息社会化之路,构建社会参与共同监管绿色平台。
提醒
保健食品消费要理性
王庆邦介绍说,只有提高老年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水平,才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上当受骗事件的发生。
老年人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作用,注意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任何保健食品都不能治疗疾病;应理性对待商家的保健食品促销活动,不要轻信商业广告夸大的宣传,对自己不了解的所谓“高科技”产品,不要道听途说、轻易购买。通过正当渠道购买。老年人应参加老年人协会、政府部门等组织举办的“健康讲座”,不要听取以销售商品为目的的宣讲。购买保健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地的正规商店购买,并注意查看该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同时应注意索要和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受到侵害要及时举报。如果由于保健食品经销商的原因而使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简单地自认倒霉,而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向商家讨回公道,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反映情况,举报问题,以求解决。一旦发现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加大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要肩负起监督、监管职责,对那些靠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促销牟利的不法商家依法严惩。还要加大打击力度。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此类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打击力度,接到群众举报要及时依法查处。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营销欺诈五大特点
多样化既有比较常见的会议营销,也有以允诺高额回报、高提成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各类欺诈活动,花样不断翻新。
“人头”化由过去的营销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演变成只营销“人头”,保健食品已经成为诈骗组织者骗人的道具。
地点发生变化如会议营销讲座地点由偏僻简陋的民房转向豪华的饭店、写字楼,给人造成高级商务活动的假象,更具迷惑性。
组织者身份发生变化由个人变成了公司或专卖店,套用“专卖”、“代理”等所谓的现代营销理念,更具欺骗性。
内部组织更加严密化、专业化由于各地对保健食品营销欺诈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营销欺诈分子越来越狡诈,对抗监管意识越来越强,手段更加翻新多样化,租住地点与会销欺诈地点分离,一旦遇到检查,迅速毁灭证据,更具对抗性等。
会议营销三大危害
危害之一宣传销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对人体是否产生危害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危害之二在极短的时间内花光中老年朋友手头的养老金、生活费或者存款,造成突击花钱现象,造成生活费紧张。
危害之三经济损失无法追回,维权无门。会议营销保健食品的不法分子销售产品时,不会给您任何票据凭证,一旦会议营销活动的揽钱目的得逞,销售人员会逃之夭夭。受害的中老年朋友如果发现上当,即使能见到活动组织者将以各种借口拒绝退钱,甚至哄骗受害人反复交款,致使受害人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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