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为进一步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华蓥市检察院与华蓥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明工作制度》,首创了双重证据收集、双向说理、诉讼化审理三大模式,建立了社会危险性证据收集指引,强化了审查逮捕人权保障功能,首次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在审查批捕阶段亦具有社会危险性辩护权。同时,法、检、公三机关就疑难案件研讨常态化达成了共识,为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破解纠正漏捕工作难题,推进庭审实质化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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