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反映高新区永兴镇某小区因广场舞和相邻小区业主发生激烈冲突,直至演变成“泼尿”、划车、扎胎等恶性事件。后经当地派出所和城管执法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事态很快得到了有效控制。此后,该小区大门口的广场舞每晚跳到8点30分就结束了,而且音量较小。广场舞又恢复了和谐,但此事给予人们的警示和思考却仍在继续。
事件广场舞口角之争恶性演变
市民张先生提供了现场照片并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5月26日晚,该小区一孕妇回来停车,没有摁喇叭,正在广场跳舞的某大妈觉得受到惊吓,遂引发矛盾,当晚派出所出了警。此事引发了许多业主不满。5月27日晚,业主们用三辆车占领了小区广场舞“地盘”,要求大妈们给一个说法。矛盾继续激化。5月28日晚,大妈调来多个音响,声音调得更大。矛盾爆发。双方有多次肢体冲突,遂发生“泼尿”等恶性事件。当地派出所和特警
均出警,控制住了事态。之后,又再次发生高空泼水和车辆划伤、扎胎等事件。
据了解,业主每晚停车会经过广场舞大妈“地盘”,所以也经常有摩擦。因广场舞声音太大,个别家里有学生或者带小孩的业主多次找广场舞带头人协商,希望声音能小一点,但没有协商成功,中间也产生过多次小摩擦。
后续广场舞大妈同意调解
记者从高新区城管分局了解到,该局高度重视这次事件,迅速责成二中队联合永兴镇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民警调解,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同意每晚8点半后不再跳舞。
6月26日,记者对市民张先生进行了回访,张先生说自从执法人员现场调解之后至今,该小区广场舞大妈每晚跳舞在8点30分前就结束了,而且音乐声音很小。小区业主停车经过广场也慢慢观察小心通过,尽量不惊扰跳舞大妈,双方现在是相处和谐,过去的矛盾得以化解。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处理(市民张先生提供)
律师说法业主维权应理性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文娱体育场所等使用的广播喇叭,不得影响周围单位的
工作和居民休息。否则,环保、公安等部门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限期改进、罚款的处理。因此,广大市民应当遵纪守法,合法娱乐,不能噪声扰民。同时,被噪声污染困扰的市民不要使用极端手段,而应当向环保、公安等部门举报违法行为,或者通过物管、社区等服务组织进行沟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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