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邻水县高滩镇上演惊险一幕。当事一方索回扣不成,竟提着自制简易爆炸装置要与之同归于尽,而另一方为泄恨报复,诬告对方抢其钱款。目前,当事人熊某和廖某因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和诬告陷害他人罪,双双被邻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熊某本是邻水县高滩镇工业园区一工地管理人员。2015年9月5日,经人介绍,熊某将工地某土建工程承包给当地村民廖某。廖某承诺工程完工后给熊某回扣。11月2日,工程顺利完工,廖某结了工程款5万多元,当天打电话叫熊某来拿回扣,但熊某因事耽搁没有立即前去。
廖某在发完工人工资后,现金还剩不到2万元。看着兜里的现金,廖某认为:“熊某是外地人,我只是口头承诺给他回扣,凭什么要给他?”在接下来的几天,熊某多次催要回扣,廖某总以工程没赚到钱、没承诺给回扣为由拒绝。
廖某的“不耿直”行为激怒了熊某。11月9日晚,多次索要回扣不成的熊某买来火炮、啤酒瓶等物品,自制了简易爆炸装置,用麻袋装着来到廖某家里讨要说法。
看着火炮的引线,廖某一下子将麻袋夺了过来,并叫儿子报警。心虚的熊某急忙冲出屋外,消失在夜色中。
“有人持炸药抢了1.9万元钱。”对廖某的报警,高滩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视,赓即成立了专案小组,通过连续几个昼夜的调查摸排,锁定了熊某轨迹,并于11月12日将其从重庆永川老家拘捕归案。
“我在他家根本没有抢走1.9万元现金。”面对民警的多次讯问,熊某皆一口否认,只对其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两人肯定有一人在说谎,民警又询问廖某,看着廖某躲躲闪闪的眼神,几次不合逻辑的回答,民警心理有了底。通过政策宣传、法律解释,廖某承认了诬告陷害熊某的违法事实。
原来,廖某当天见熊某提了火炮到其家中要钱,还扬言要与他同归于尽,多次数落他不耿直,于是心生怨气,认为熊某行为太过偏激,玷污了其名声,在报警中就故意编造了熊某抢走了其现金的虚假事实,以此泄恨报复。(冯练 夏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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