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君)12月25日,记者从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得消息,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广安市已于近日审议通过了《广安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由市政府设立市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本级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最低奖励金额200元,最高5万元。
据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何甫生介绍,该《办法》涵盖了从种植养殖到运输、流通、餐桌等所有食品安全的环节,包括农产品、水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禽畜及禽畜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等。与此同时,《办法》中明确规定,各执法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明确举报途径及受理范围,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办法》中明确,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并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以及对案件调查的协助程度,由办案单位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新闻推荐
□胡世平本报记者陈君主席台上,没了鲜花和植物簇拥;台下,与会人员桌上摆放的是再生纸、环保笔和纸质文件袋……1月16日上午9时,记者刚走进广安市“两会”主会场——广安会展中心,一股清新、朴实的会风...
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