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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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阮长安)3月3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匿名留言称:过年到现在,四川广安川东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都涨1元,没有提前公示告知,咨询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给答复。请问其价格调整是否符合规定?
川东高速公路广安段指的是广邻高速。到底是不是通行费都涨了?“川报知道”帮网友咨询了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运输厅回复称,这段高速新近调整了通行费的计价方式。
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四川省高速公路在2010年前计算通行费时,采用“2舍3入5、7舍8入10”的原则。就是说,通行费按照里程乘以基价标准以后,如果应交款的个位是1和2,就直接舍去;如果是3-7就算作5;如果是8和9,就算作10。当时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普遍采取5元进制的方式,通行费以5元为最小单位收取。考虑到高速公路收费人员的实际操作,这种收费方式可以减少找零,从而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
从2010年起,全省新增高速审批通行费标准不再以5元进制,而是以1元为计价单位,1元以下的通行费则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进行,而且与新增高速有共用段的其他高速公路也将同步修改。
2015年2月5日,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按照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相关要求,广邻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由5元进制调整为以1元为计价单位。车辆通行费计价方式调整后,广邻高速原有的7个站点中,3个站点收费上调,3个站点下调,1个与以前持平。总体而言,一类车较以前下降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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