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广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安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熏制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规范腌腊制品熏制,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规划设置4处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点。具体熏制地点为:
(一)广安区官盛新区官盛春天项目对面;
(二)广安经开区港前大道(邻鼎恒锂电池厂);
(三)枣山园区火山大道临港大市场正门斜对面;
(四)协兴园区福兴大道金广小学斜对面(9路公交车八角庙站附近)。
二、为方便市民熏制腌腊制品,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间,临时开通公交线路通往集中熏制点。运行路线:3路公交车(城北汽车站至三桥村,途经经开区熏制点,运行时间为6:20-19:05);9路公交车(新南门至佛手山,途经协兴园区熏制点,运行时间为6:30-19:00);11路公交车(萃屏公园至捷运车业,途经枣山园区熏制点,运行时间为6:20-19:05);枣山免费直通车1号线(人工湖至寰亚国际皮革城,途经枣山园区熏制点,运行时间为7:10-19:10);枣山免费直通车2号线(龙马广场至寰亚国际皮革城,途经枣山园区熏制点,运行时间为7:10-19:10);12路公交车(官盛新区熏制点至城北汽车站,运行时间为6:30-19:05)。公交线路具体运行站点可咨询市公交公司,咨询电话:2659666。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进
行腌腊制品熏制,范围包括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及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城市建成区。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在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城市建成区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进行熏制活动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擅自在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进行熏制活动的,由各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熏制点的监督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分别由广安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枣山园区管委会、协兴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位或进行熏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市城管执法局:12319、2352750;市环境保护局:12369、2329138;市公安局:110;市交通运输局:12328;广安经开区管委会:2232278;枣山园区管委会:2560056;协兴园区管委会:2413188。
七、进行腌腊制品熏制活动的市民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防止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八、本通告自2015年12月25日起施行。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12月23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周文平)12月23日下午,广安市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了广安市《十大专项扶贫方案》。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准扶...
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