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琴
春节将至,亲朋好友聚会增多,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日前,记者从广安交警二大队获悉,该大队近期查获多起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提醒市民: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触碰法律“高压线”,否则可能无法回家过年。
案例一:年月日时分许,周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广安区政府大道往城墙街方向逆向行驶,行至政府大道十字路口斑马线时,撞上从斑马线横过公路的行人邓某某(岁)、付某某(4岁),造成邓某某、付某某两人受伤。经检测,周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mg/ml,涉嫌醉酒驾驶。
案例二:年月日凌晨1时分许,蒋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广安城北滨江路路段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川R籍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驾驶人蒋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9mg/ml,涉嫌醉酒驾驶。据蒋某某供述:月日,其在广安城北东门口一朋友的某渔家乐吃饭、喝酒,直到日凌晨2时许,才骑着摩托车回广安区白市镇,途经滨江路体育场路段时,因酒精刺激,大脑不受控制,撞上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轿车。
案例三:年1月1日时分许,广安城北兴隆街一辆小轿车肇事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与路边十几辆车发生碰撞。在交警赶赴现场勘查过程中,肇事小轿车驾驶人被群众指认,并被当场抓获。经检测,肇事驾驶人李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mg/ml,涉嫌醉酒驾驶。此次事故,共造成包括李某某所驾驶车辆在内的7辆小轿车、3辆三轮车、两辆摩托车、两辆电瓶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万元,所幸无人员受伤。
案例四:年1月3日时许,刘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广安城北滨江路城墙街路段时,与周某某驾驶的一辆无号牌四轮电动车相撞后,又导致四轮电动车与另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周某某受伤、3车受损。经检测,驾驶人刘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
这四个案例中的酒后驾驶肇事司机在承担伤者医疗费、受损车辆维修费的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春节将至,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在家人团聚、朋友聚会时,一定要牢记切勿酒后驾驶,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一律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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