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志斌
“‘2014.12.29’交通肇事逃逸案,同事们花了不少人力、物力,最后发现\‘性急’的嫌疑人居然提前进了看守所。”10月8日,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蔡江湖说。
2014年12月29日,岳池县迎宾大道上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追尾的事故,当被追尾的车主下车检查时,肇事者已逃之夭夭。这起事故让两车受损,并无人员伤亡。事故中队民警按程序对肇事嫌疑人进行追查。
民警通过肇事车号牌很快找到车主蒋某,发现蒋某正在德阳强制戒毒所戒毒。显然,蒋某不具备作案时间。民警来到德阳,通过询问,得知蒋某戒毒所后便把车辆借给了好友杨某,看来杨某有作案嫌疑。民警来到杨某家里,杨某的家人全部外出,通过走访才知道,杨某涉嫌抢劫犯罪已经关进岳池县看守所一个多月,杨某也没有作案嫌疑,民警又跑了一个空。来到看守所询问杨某,杨某说他把车借给了易某。民警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到易某家在一座大山顶上,到他家里去时,发现家里没人,案件线索似乎就此中断了。以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民警多次到易某家调查核实,但都没有结果。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民警再次来到易某居住的村子里,最终找到一位村民,通过了解才知道易某可能是“犯了事儿”关进了看守所。
民警再次来到看守所,果不其然,易某已经提前“进去了”。通过询问,易某如实供述了追尾并逃逸的违法事实。2014年12月29日下午,易某驾驶借来的轿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去县看守所接要出来的朋友,车辆行驶至县城迎宾大道时,因速度过快、处置不当等原因,追尾前面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又吸毒的易某,马上弃车逃逸并藏了起来。
2015年2月14日,岳池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获悉易某有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后将其抓捕,侦查结束后,易某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2015年8月13日期满。今年6月中旬,就在易某眼见拘役快要结束时,岳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侦查,查实易某涉嫌抢劫犯罪。8月13日,易某拘役期满,民警对其宣布执行逮捕的决定。绕了好大一个圈子,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易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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