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婧
案情回顾:
2013年7月21日,王军的儿子在岳池某酒厂旧房改建施工中不幸死亡,经调解,施工方一次性支付80万元赔偿金。
因与儿媳小雪就分割问题不能达成协议,2013年9月4日,小雪将公公王军诉至岳池县人民法院。次月14日,岳池法院判决王军向小雪支付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军未自动履行,小雪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年12月17日,王军收到岳池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仍拒不执行,认为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只应属于他一人。3天后,岳池法院查出王军在某银行办了一张储蓄卡,并将银行卡上的13万余元存款扣划给小雪,此后王军及其存款如人间蒸发,难觅踪迹。
2014年11月19日,被告人王军被岳池法院抓获并处以司法拘留15日,同时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
拘留期间,被告人王军与小雪达成和解协议,执行了岳池法院的判决。
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岳池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判。岳池法院审理认为,王军犯罪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犯罪后履行了法院判决,依法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王军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法官说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称,近年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和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这种现象的存在原因很多,但是惩罚力度太小,违法成本太低是重要原因。
为此,全市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行为的惩戒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对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判决的,我们将充分运用媒体曝光、信用惩戒、拘留罚款、刑法惩处等多种手段,坚决打击老赖。”该法官称,对于没有履行能力的,我们将采用司法救助,以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
本案中,王军独占赔偿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隐匿近一年时间,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典型,最终尝到了恶果。(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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