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小维 记者 郝飞)昨(20)日,记者从苍溪县公安局获悉,在云峰镇乡道上一男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现场查获。
当晚11时,苍溪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在云峰镇乡道上巡逻中发现,一辆银白色长安面包车形迹可疑,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盘查,发现该车车厢内有大量烟花爆竹,共计145箱,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未悬挂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警示标志。经查,车主王某在南部县某花炮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后,在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装载在面包车内,从南部县向苍溪县云峰镇方向行驶被苍溪警方查获,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日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苍溪县公安局作出治安拘留5日,罚款1万元,没收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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