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过让债务人融资的方式,和解执结涉及7000余万元标的的案件
□杨晋晖 赵冬梅 本报记者 侯静
“通过引进资金注入被执行企业,9起共7000余万标的的系列案件全部和解执结并兑现。”6月13日,记者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创新执行方法,主动帮助被执行企业招商引资,最终取得债权人、被执行人、融资方共赢的效果。
资不抵债
法院执行陷僵局
2011年以来,由于管理不善和市场因素,广元市某集团公司欠下巨额外债,经营陷入困境,诉讼接踵而至。其间,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利州区人民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立案受理涉其执行案件9件,涉案标的7400余万元。经查证,被执行人广元市某集团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位于利州区某镇的180余亩工业用地及地上部分简易建筑和机器设备。根据债权人申请,3家法院先后对该公司的土地等财产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根据当地市场价值,查封财产远不能清偿7000余万元的债务,但就单个个案或同一法院受理的案件整体处置而言又过剩,3家法院的执行工作陷入两难。
财产处置
企业将面临破产
3家法院中,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早受理相关执行案件,并对被执行人所有的部分地块进行了查封,在广元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时其已进入财产评估阶段。但是,土地分块处置,势必降低其变现价值,既有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不利于案件的执结。鉴于财产所在地在广元,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于是主动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商请该院暂停财产处置,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对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整体评估拍卖。3家法院很快就此达成共识,但新的问题又暴露出来:如果拍卖成功,被执行人势必破产,其名下的300余名职工将失业下岗,涉案债权人的债权也只能部分实现。
“借鸡下蛋”
向第三方融资解难题
如何在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地维系好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防止因企业破产可能引发的系列社会问题?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多次组织执行法官分析商讨案情,建议被执行人去寻求新的融资合作伙伴,同时,带领执行法官主动与当地招商部门联系,为企业招商引资寻求帮助,及时向其余两家法院通报执行进展,共同做好对方当事人的工作。今年2月,一家公司终于与被执行人达成融资协议,同意用其部分投资款先行偿付被执行人的债务。随后,经3家法院多次调解,9起案件全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共向9位债权人偿付3900余万元,其余债务债权人放弃追债。6月6日,3900万元融资款全部到位,申请人合法债权得到实现,被执行企业也因融资方的资金的注入,获得重新发展的机遇。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江芸涵)记者7月18日从省高考录取场获悉,备受媒体关注的广元中学理科考生陈超,已经被四川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录取。这名在襁褓中就被确诊为脑瘫的18岁少年,在今年高考中考出612分的好成绩,高出...
广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元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