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连线
本报讯 记者7月18日从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广元市出台《关于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指导意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分层明确市统筹主体、县区责任主体、乡镇实施主体、市县部门指导主体、帮扶部门扶持主体的具体责任,并对资金来源、面积控制、补助标准、拆旧奖惩、安置方式、目标取向等六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
(本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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