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荣欢 实习生 黄海 黄海珊)根据群众举报,8月10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质监局、工商局、药监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在港南区湛江镇芦山村查处了一个无证照生产食用醋黑窝点。
联合执法组赶到现场时发现,该窝点正在生产食用醋,生产现场又脏又乱,生产、卫生条件极差,现场堆满了从废品收购站收来用于灌装勾兑食用醋的瓶子。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食用醋成品55瓶、食用醋酸3灌(已用一半)、瓶口封口胶30800只、抽水机1台、玻璃瓶750只、封口瓶盖8000只、灌装生产线1套等物品。经初步调查,该窝点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执法组当场依法扣押了上述物品。
据了解,该厂从2009年6月份开始无证生产食用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1年3月,贵港市质监局曾在该厂查获了货值9150元的无证生产食用醋,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该业主无视有关部门的监管,继续违法生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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