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恒敏 通讯员 陈松杰
12月7日凌晨1时24分至4时,在304省道193KM+500M路段连续发生4起交通事故。4起事故都发生在夜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保事故得到快速处置。近两年来,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几乎每天都是这样,日夜奔忙在繁杂的事故岗位上,每年处理交通事故1000多起,事故处理结案无一起被投诉案件和上访案件。在近日市公安局开展的接处警回访满意度调查中,该中队群众满意率达到98.0%。
乐于奉献,提升整体战斗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负责事故处理的民警只有5人,协警2人,担负着港北区大圩、庆丰、武乐、中里、奇石、港城等6个乡镇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任务。在警力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副大队长陈松杰和中队民警一样值班,到现场处理事故;事故中队负责人刘四铭身体力行,疑难案件带头处理,有效提升了事故处理的整体作战能力。
事故中队民警中,中队负责人刘四铭由于长期处于事故处理第一线,工作压力过大,日夜忙于处理事故而疏于照顾自己的身体,左耳由于延误医治,被医生诊断为神经性耳聋,但他却说“左耳听不见我还有右耳”,在简单治疗后继续投入到事故处理工作中。大队民警覃科朝年长体弱,患有高血压,每天都要吃两三次药,但他从不因为自己年长或生病而耽误出警,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陈松杰和民警梁竞文的孩子都还幼小,正是需要父爱的时候,可他们却由于常年要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把教育子女的重担压在了父母、妻子的肩上;民警甘松海和蒙诗浩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常年以单位为家,为了工作,育儿计划一拖再拖。正是这一群忠于职守、特别能吃苦耐劳的民警,在事故处理岗位上演绎了一曲曲“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赞歌。
今年1月8日20时55分许,林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碰撞到行人李某、李某钢、李某光,造成李家三人受伤。李家担心林某不支付医药费逃跑,将林某扣留在市人民医院,双方都有十多名家属,一方要求立即放人,一方要求必须押十万元钱才放人,双方争执不下,现场气氛紧张。有着丰富事故处理经验的陈松杰立即带领民警赶到市人民医院进行处理。经过紧张激烈的组织指挥、宣传政策和说服教育,从早上8点半开始一直调解到下午2点半,陈松杰和其他民警中午饭都没顾得吃,最终做通双方工作,林某顺利离开医院。原本一触即发的事态终于平息了,双方当事人对交警的处理十分满意,此案最终圆满结案。
规范执法,提升办案效率
为了提升事故处理能力,中队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事故处理的特点,紧抓事故现场处理,特别是出警时间,中队以“当你有危难时,第一个出现在你面前的就是我们”的标准要求每个民警,要求夜间5分钟、白天3分钟时间出警,进一步提高了出警速度。
该中队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主抓执法质量,特别是责任认定关,坚决拒办人情案。去年10月29日,在港北区庆丰镇第一大饭店路段,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碰撞到行人黄某某,导致黄某某昏迷不醒。交警调查时,黄某拒不承认碰撞到黄某某,而是“指认”第三方周某某驾驶面包车撞倒了黄某某。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法医对事故车辆进行排查,并委托鉴定机关鉴定,排除了面包车肇事的事实。黄某不服,扬言要跳楼自杀,并要求重新鉴定。中队委托另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证据面前,事故处理中队作出客观处理,黄某最终服法。
热情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历来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提高事故处理的水平和效率,该中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细抓道路交通事故人文处理,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今年6月15日21时50分许,在南梧二级公路贵港路段,杨某驾驶面包车碰刮到行人梁某,造成梁某受伤。梁某因不能说话无法提供其家属的联系方式,一时找不到其家属。为了让事故受害人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治,事故处理民警一边与肇事驾驶员千方百计为伤者筹集医疗费,一边想方设法寻找梁某的家属。因保险公司不愿意先垫付医疗费,事故处理民警帮助梁某找代理律师,并申请司法援助,免除其律师代理费。大队领导陈松杰还亲自到医院看望伤者,杨某深受感动。
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下乡进村走访,收集各村屯的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及时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对所有案件实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对疑难复杂的、影响较大的案件当事人,大队领导亲自上门回访;一般案件的当事人,则由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通过上门或电话进行回访,从而及时准确了解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以及案件的后续情况,让事故受害人的心灵得到慰藉,切实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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