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 贵港市船主郑某兴为了偿还债务竟伙同他人在贵港私卖帮人货运的671吨玉米。2011年12月1日,郑某兴夫妇以及另一名嫌疑人姜某被港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
2011年8月份,郑某兴购买了郑某挂靠在贵港市某航运公司856号货船。9月25日,郑某兴从贵港运一批货到广东卸货后便冒充原船主郑某打电话给深圳市某物流公司,联系到广西的货运业务。该公司通过向深圳市海事部门查实贵港某船运公司856号货船船主确实是郑某后,便同意将该公司671吨玉米交给货船运输。此后,郑某兴又冒充郑某打电话给深圳市某物流公司,伪称由他的船长郑某兴与物流公司商谈货运事宜。这样,郑某兴就亲自到深圳市某物流公司商谈货运相关事宜,10月1日,郑某兴在货物运单承运人签章处冒用“梁某某”名字签字,物流公司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大意,没认识核对,便将价值180多万元的671吨玉米在深圳市赤湾码头装上856号货船,由郑某兴等人将货物运回广西。
2011年11月2日,深圳市某物流公司发现该货船并没有将玉米如期运至南宁,并于2011年11月4日发现该货船停泊在贵港郁江某饲料公司码头。电话联系郑某,郑某称该货船已于2011年8月卖给了郑某兴。在电话联系不上郑某兴后,深圳市某物流公司立即在贵港报案。接案后,港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罗联威亲自带队侦查,于2011年12月1日抓获郑某兴夫妇和另一犯罪嫌疑人姜某。
据犯罪嫌疑人郑某兴供认,他由于好赌和购买郑某的856号货船,欠下了巨额高利贷债款。2011年9月份,他与朋友姜某、姜某某两人密谋后,决定在广东拉一船玉米回贵港变卖,然后“跑路”。于是,他通过冒充原船主郑某得了深圳市某物流公司的玉米货运业务。郑某兴以每吨2200元为底价由姜某先乘车回贵港联系买家。姜某以每吨2600元的价钱卖给贵港市某饲料公司。因姜某没能提供玉米供货发票,厂方同意先给货款162.77万元,另外10万元货款待姜某拿来发票后再付清。随后,厂方将162.77万元货款汇入到郑某兴妻子吴某的账户上。
目前,郑某兴夫妇及另一名嫌疑人姜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谭锦恒 梁希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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