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 2月27日,家住港北区贵城街道的李某因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并销售多种假冒商标电器,被工商部门予以处罚。
据悉,李某在去年10月13日从南宁市购进标注“DongZhi东芝厨卫”字样的燃气灶、吸油烟机、电热水器和消毒柜共18台进行销售。到目前为止,李某共销售了上述电器6台。工商执法人员认为,“东芝”和“东芝dongzhi”为日本株式会社东芝先使用及注册的商标。一直以来,日本株式会社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对其“东芝”和“东芝dongzhi”进行宣传。在国内,“东芝”和“东芝dongzhi”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李某所销售的仿冒电器所在厂家使用“dongzhi东芝厨卫”用于推广其生产的燃气灶、吸油烟机、电热水器和消毒柜,目的是借用“东芝”较高的知名度使其产品与“东芝”产品相混淆,从而迅速占领市场和获得消费者认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贵港市工商部门在查清事实后,对李某做出了责令其立即消除现存商品上侵权的商品名称、没收违法所得和给予罚款的处罚。
(陈秋娟 麦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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